关于做好我校无党派人士推荐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9来源:党委办公室浏览次数:1508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统一战线工作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发挥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同时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教卫系统无党派人士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我校相关推荐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做好无党派人士推荐认定登记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无党派人士的培养、选拔和使用,有利于增强无党派人士政治上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强化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提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二、人选条件和范围

《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一)“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 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知识分子;

3. 本人有参政议政的愿望和能力,热心社会活动,有奉献精神,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

(二)无党派人士政治面貌规范使用范围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无党派人士主要包括:

1.现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无党派人士;

2.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担任处级(或相当于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无党派人士;

3.上海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副会长、理事中的无党派人士;各区党委统战部,市委有关部委、各工作党委,市委统战部重点联系单位统战部门所联系的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会长、副会长中的无党派人士;

4.其他重点联系的无党派人士,如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中有突出影响和代表性的学科带头人等。

三、我校无党派人士认定登记工作程序

1. 对照无党派人士条件和范围,遴选出本单位无党派人士建议人选名单。

2. 在征求本人意见和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无党派人士推荐人选名单,党委统战部按条件进行审核汇总后报校党委研究审议。

3. 党委统战部组织填写《无党派人士登记表》,经本人签字后盖章,报送市教卫工作党委统战处。

四、具体要求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无党派人士的推荐认定工作,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按照条件和范围,认真推荐遴选。同时以本次推荐认定登记工作为契机,建立本部门无党派人士信息库,加强对无党派人士的管理,及时调整充实和更新。党委统战部负责做好资格审核等推荐工作,推荐人选经党委研究审议后由统战部报送市教卫工作党委统战处。

2.《无党派人士登记表》(附件,12份,含照片,个人签名部分必须手写)于1010日前报送党委统战部(图文信息中心1040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党委统战部邮箱:tzb@shiep.edu.cn

上海电力学院党委统战部

2018929

无党派人士登记表.xls